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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bet官方博客财务信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

2009-11-04 13:10  来源:  编辑: caiw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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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发财字【20082

第一条?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,为提高财务信息反馈的及时性、准确性,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,提高工作效率,节约资金,学院利用互联网的优点为院领导、各院系、各机关部门、教职工个人以及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财务信息通道。现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,制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? 财务信息服务的窗口为高级财务管理平台。该平台的设计理念是: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基本理财信息,传播现代理财理念,共享财务信息成果。其总体目的是:进一步提高财务信息化水平,逐步提高我院整体财务管理水平,把财务管理同学院持续、快速、健康、和谐发展紧密结合,为其提供财力支持和财务决策信息支持。为学院领导提供全院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动态管理;为各教学和职能部门提供本部门人员经费、公用经费、四项教学经费及项目经费的动态管理;为学院教职工提供个人工资、住房公积金及个人往来账的查询;为本校学生提供缴费及助学金的查询。

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(一)关于学院

1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,提高财务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,提高财务信息对决策的支持力度;

2、提升我院财务信息化水平,提高财务公开的效率和效果;

3、为院领导、部门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在职和离退休职工、在校学生提供标准化的服务,提供方便快捷的财务信息通道;

4、宣传各项财经法规与政策,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。

(二)关于院系和学院各部门

1、提供本部门预算安排情况;

2、提供人员经费收支分类汇总及支出明细情况;

3、提供公用经费收支分类汇总及支出明细情况;

4、提供四项教学经费收支分类汇总及支出明细情况;

5、提供专项经费收支分类汇总及支出明细情况;

6、提供往来款项的查询;

7、提供经费报销工作流程,并进行必要的指导;

8、提供授权项目管理;

9、提供各项财经法规与政策的查询。

(三)关于职工个人

1、在职职工能够查询每月工资的发放情况,提供统计分析功能,便于纳税申报和工资增减变动分析;

2、提供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查询的网络链接;

3、离退休职工能够查询每月养老金的发放情况,提供统计分析功能,便于养老金增减变动分析;

4、对于项目负责人,为其提供项目经费预算、支出进度以及往来款项的使用情况。

(四)关于在校学生

1、宣传国家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,帮助困难学生落实助学贷款;

2、查询助学金的发放情况;

3、提供收费标准,学生可以查询缴费是否成功;

4、定期公布学生交费情况,提醒欠费学生尽快交费。

第三条? 财务处通过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系统向各类用户发布相关信息,提供方便、稳定、安全的访问服务,用户无须安装客户端软件。

第四条? 财务处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,做好下列工作:

(一)明确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主管负责人,并配备具有相应能力的工作人员,对信息系统和信息数据进行备份;

(二)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制,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确定专人负责系统运行的日常工作,确保系统正常运行,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;

(三)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资金投入,定期对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的硬件及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;

(四)定期开展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的培训工作。

第五条? 财务信息服务对象以及服务内容可以分为:

(一)院领导

院领导能够查询全院整体财务情况,包括:会计报表;基本经费收支情况;项目经费收支情况;部门创收情况;授权他人查询项目经费收支情况;未清往来账目;职工工资;学生欠费;规章制度及政策宣传。

各分管院领导能够查询其分管部门的财务情况,包括:基本经费收支情况;项目经费收支情况;部门创收情况;授权他人查询项目经费收支情况;未清往来账目;学生欠费;规章制度及政策宣传。

(二)部门负责人

能够查询本部门财务情况,包括:人员经费、公用经费、四项教学经费、市教委预算批复专项经费;部门创收情况;授权他人查询项目经费收支情况;未清往来账目;学生欠费;规章制度及政策宣传。

(三)项目负责人

本办法所指项目是指市教委预算批复的专项经费。项目负责人能够查询本人负责的项目经费收支情况;授权他人查询项目经费收支情况;查询未清往来账目;查询规章制度及政策宣传。

(四)职工个人

能够查询职工工资、住房公积金发放情况;网上打印职工工资条;查询未清往来账目;查询规章制度及政策宣传。

(五)在校学生

能够查询在校期间是否欠费以及欠费明细情况;提供校园“一卡通”数据接口,能够提示学生是否欠费。

当一人担当多种角色时,系统提供的功能具有多样性和交叉性。

第六条? 财务信息化系统数据更新周期为七天。如遇特殊情况,将另行通知。

第七条? 财务信息化系统网络信号覆盖范围为学院办公区域。

第八条? 财务信息化系统服务起始年度为2008年。项目滚动查询服务年限为三年,每天服务时间为二十四小时(节假日除外)。

第九条? 各级用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,防止密码泄露或丢失。如发生密码泄露或丢失,用户自身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。

第十条? 各级用户通过系统查询到的信息,原则上仅供本用户使用,未经学院批准,禁止将财务信息资料随意传播。

第十一条? 各级用户通过系统查询到的信息,仅供核对账务使用,不具有正式会计账簿的功能,也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如遇特殊原因,对查询到的信息存在异议的,最终以财务处正式核算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。

第十二条? 各部门应加强授权项目查询的管理。如发生人员变更,应及时将变更信息上报财务处。未及时上报财务处的,由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第十三条? 为了保障系统的运行安全,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:

(一)侵入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;

(二)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,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,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;

(三)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,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;

(四)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我院财务信息。

第十四条?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。

第十五条?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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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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